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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通知通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0-12
点击:3446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避免因借药、换药行为引起的药品管理系统库存数量不符、处方退药、医嘱修改等现象,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通知之日起,禁止任何个人和科室在药房私自借药及换药。如发现私自借药,所发生金额将从经办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发现私自换药,将对经办人给予相等金额的罚款,导致医患纠纷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通知。
英山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