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英山县人民医院网站!

24小时咨询电话
0713-7012224

院务公开

院务公开

2015年湖北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26

点击:1295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6日

 

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思想统一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着力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为人民健康服务上来,在全面深化卫生计生改革上要激发活力,在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上要精准发力,在推动卫生计生工作上要开足马力,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治理能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一、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扩大改革实施范围,在全省所有县(市)推进综合改革。在所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科学运行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行业监管。科学编制《湖北省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制订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和试点方案,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出台《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2015-2020年)》,制订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和标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和布局。探索制定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差别化的新农合报销政策,发挥医保对群众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通过组建医联体为平台,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落实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政策,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提高保障水平,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制度,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开展跨省、市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机制。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建立健全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考评机制。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加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和合理用药培训。建立省级基本药物价格动态监测、基本药物采购动态调整、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准入和退出等制度。制定下发《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对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采购价格实行动态调整。继续做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推广宜昌市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强化基层卫生运行机制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深入开展“医养融合”服务模式试点。开展“四化”乡镇卫生院、“五化”村卫生室,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创建活动。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确保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逐步提高。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加强乡村医生后备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等项目。开展社区(乡村)医生和居民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居民达到35%以上,村卫生室签约居民达到55%以上。

(五)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全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规范药品采购供应管理。

(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0%、30%以上,将居家治疗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进一步提高各类重点人群规范管理水平。

(七)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医教协同,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启动“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范围,研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岗计划。推动护理、公卫、精神和药学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研究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八)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优化发展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规范政府办公立医院改制试点,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九)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全省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各类卫生计生业务系统与综合平台对接,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化体系。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信息惠民”工程和“金人工程”,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普及与应用,建设省、市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安全审查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强化卫生计生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全省“统计质量规范年”活动。

(十)扎实推进健康管理。在全省范围着力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康信息平台,将健康管理服务覆盖城乡居民生命周期全过程。积极与医保、物价、保险、财政等部门协调,完善医保费用前置、落实民政救助、财政兜底等相关政策和制度,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大力推进签约式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健康管理先进县创建活动。

二、着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能力

(十一)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治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做好各项政策的衔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数据分析和监测,确保人口不出现大的波动;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依法治理能力。重点在违法生育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防止政策外生育反弹,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坚决按《条例》落实党纪、政纪处分;继续推进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实行网上便民办证服务系统使用全覆盖,严禁将计划生育证件与入户、分田等挂钩、严禁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等无规定收费,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加强计划生育网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依法治理水平。

(十二)强化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精准管理年活动”,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日常调研督办,提升能力,推动管理方式方法革新。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体系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过程管理。进一步改革考评方式方法,加大平时抽查力度,推进第三方评估,加强数据分析,减少主观因素,依托信息化优势,加大数据监测和数据通报力度。

(十三)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以深化便民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为重点,开展“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惠民服务年活动”。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以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重点,实现国家和我省各项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流动人口全覆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计生协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十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攻坚年”活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期末目标任务。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定量评估。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政策,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幸福计生·关爱关怀”十大行动。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健全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照护试点工作。

三、着力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十五)加大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力度。继续深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基工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继续推行以控制源头和早检早治为核心的防控策略,广泛运用快速检测手段,加强传染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创新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机制,推动结核病综合防治。继续狠抓传染源控制,着力开展血防综合治理,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切实推动血防工作达标升级。继续开展免疫规划“三查三补四整顿”。认真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推动完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政策的落实。推广口腔疾病预防适宜技术,在重点地区抓好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建立伤害综合监测系统,开展伤害干预工作。组织开展脑卒中筛查。

(十六)继续实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广泛开展健康学校、健康社区等健康细胞创建活动。继续推动卫生城镇创建行动。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引导鼓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动国家卫生城、镇,省卫生示范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全面推动无烟环境创建工程,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十七)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健全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开展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全省卫生应急队伍管理,继续开展全省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建立第三方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实现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的规范化高效管理。构建全方位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完成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任务。

(十八)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推进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做到机构整合,工作融合。实施“妇女健康”行动、“儿童健康”行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继续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覆盖率达到80%。规范避孕药具管理服务,做好国家“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进一步完善母婴保健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

(十九)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食品企业全覆盖;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实现疾控机构全覆盖;加强评估体系建设,实现社会公众全覆盖,建立以流行病为基础的食源性疾病防控体系。

四、着力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认真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医疗服务体系薄弱领域建设。继续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力度,确保2015年创建100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探索建立临床重点专科的退出机制。落实《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年)》,加大对口支援帮扶力度。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家庭护理、康复医疗服务。落实《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开展电子病历分级评估工作。加强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周”等活动。

(二十一)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管理。实施公立医院总体考评制度,推进医院评审工作。大力推进无偿献血,转变无偿献血招募理念,全面落实血站核酸检测工作,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安全。严格医疗服务管理。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贯彻实施《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医疗技术和适宜新技术的规范化培训。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校验管理,推动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信息化,推进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开。加强执业医师管理,深入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的指标体系,推进医师执业行为记录记分管理。

(二十二)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深入推进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医疗纠纷调处试点工作,逐步在全省推开。加强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改善医患环境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和评价体系。

(二十三)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科研项目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做好卫生计生新技术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一级、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配合做好三级实验室和四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工作。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督查工作,进一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师资培训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做好全科医师的师资培训工作。支持1000名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日常监管,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公布工作。加强科教基地建设,创新科研和教育培训模式。

五、切实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十四)加快中医药改革步伐。制定全省中医药事业“十三五”规划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和政策,建立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中医药内容开展督导检查。研究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的政策,并将其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推动社会办中医。督促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二十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中医医院建设。继续推进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三堂一室”建设,将“国医堂”建设纳入“四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个一”工程创建工作中进行考核。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中医药新型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中医药科研教育工作。启动第三批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继续开展“中医中药荆楚行”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医药知识。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加强4个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富有湖北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

六、切实强化行业作风建设

(二十六)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巩固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实施健康生活工程、党建和精神文明成果调研工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程、道德讲堂学习培训工程、“大手牵小手”、党建带群团建设工程、卫生计生系统党务信息与宣传工程,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卫生计生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实现卫生计生党建工作新成效。

(二十七)加强全系统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坚持行风建设常抓不懈,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有关处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订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评审办法和标准。严格责任追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针对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二十八)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计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深化医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等重点工作宣传。加强理论宣传,弘扬卫生计生核心价值观。健全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卫生计生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推动和创新人口健康知识传播,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七、全面推进卫生计生领域法治建设

(二十九)完善卫生计生法治体系。健全完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立规和制度建设质量。开展卫生计生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和人口计生政策等卫生计生重大事项的立法调研工作,着力完善计生卫生政策法规。积极推动卫生计生地方立法工作,做好《献血法》、《精神卫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在湖北的实施意见的细化、监管等工作,完善卫生标准立项管理制度。在全系统开展“法治湖北”和“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启动首批法治建设规范化试点单位建设。

(三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推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执法监督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制改革,明确机构职责,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四减五制三集中”,大力推行集中审批、网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打造最优卫生计生服务环境。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做好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十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卫生计生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把法治卫生计生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卫生计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营造法治良好环境,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尤其是在医药购销领域、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计划生育执法领域,加强信用体系政策制定和配套,努力形成企业、服务对象和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保障群众权益。

八、统筹推进其他工作

(三十二)坚持规划引领。全面开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编制“十三五”医改规划、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等,做好规划的配套政策制定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湖北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5-2020年)》,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管理,做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及办证工作。

(三十三)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推动地方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保障卫生计生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探索建立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根据新《预算法》和财税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推进公立医院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三十四)落实扶贫开发及援建援藏工作任务。做好援疆援藏工作,科学制定支援方案,开展系统援助、点对点援助。实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战略,进一步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地区等的帮扶力度,分类指导制定扶贫政策。

(三十五)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我省与国际卫生合作,进一步拓宽卫生计生引资、引智及交流合作渠道,促进我省与国外的医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加强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卫生合作与交流。创新援外医疗工作,做好援外医疗队选派、轮换等工作。加强外事管理,提高外事服务水平。

(三十六)推进卫生计生系统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卫生计生信访预防控制体系,全力解决重点案件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沿河西路166号 联系电话:0713-7012224

Copyright © 2018~2023 英山县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de.

备案号:鄂ICP备14013186号 鄂公网安备42112402000156号 英山县人民医院开票账户信息

医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