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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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4-07
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使门诊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特制定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一、会诊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 3 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 3 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二、会诊申请
1、首诊科室的医师遇到疑难病患者时,告知患者申请多学科会诊并通知门诊部。申请前应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持门诊病历到多学科综合门诊诊治。
2、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会诊,也可直接向多学科综合门诊提出会诊要求,携带门诊病历前往诊治。
三、会诊要求
1、多学科综合门诊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一般安排在每周三下午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安排及时进行。
2、参加会诊的人员,原则上由门诊部与会诊科室主任联系后确定会诊人选;特殊情况下门诊部可直接指定专家会诊。
3、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3名。会诊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部更换专家。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
4、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5、多学科门诊地点:门诊楼三楼多学科综合门诊。
四、会诊程序
1、会诊由门诊部主持。
2、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3、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4、讨论结束后,由与疾病诊断最接近、年资最高的主任总结,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面意见。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
5、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
6、及时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
五、会诊管理
1、多学科综合门诊由门诊部管理,医务科监督,实行预约制度。
2、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